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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羽球名将效力外国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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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壇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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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4-9 10:16:42
    日前,在澳大利亚羽毛球黄金赛中,已经退役的中国前羽球世界冠军黄穗代表澳大利亚队出战。黄穗被指在2008年年底失踪,2007年黄穗离开国家队,而就在她退役之前,湖南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已为她提供了副主任(副处级)一职,黄穗自从退役后就基本没有上过班,但中心从未间断给她发工资。羽球中心还曾在当地媒体上刊登寻人启事找黄穗。(4月8日《广州日报》)

      这条新闻太有“喜”感了。笔者倒不觉得中国运动员不能够代表外国参加比赛,只要他们之前没有同国家签订特别合约,他们也应该有选择在外国发展的权利。况且黄穗已经退役,如果她已经加入了澳大利亚国籍,她现在就是外国人了,效力外国又有什么不可呢?

      这事“喜”就“喜”在,黄穗目前还是中国的在职公职人员,却在代表外国参加国际比赛。这似乎违背了逻辑。不知黄穗目前改变国籍没有?如果没有,作为中国的在职公职人员代表外国参加比赛,原单位却不知情,黄穗就有过错。假如黄穗已改变国籍,外国人居然还是中国的公职人员,那么就说明湖南省体育局太会造新闻了。

      任命黄穗担任湖南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一职,不知黄穗接受过没有?从报道看,黄穗自从退役后就基本没有上过班,说明她并不热心中心副主任一职,任命她担任羽毛球管理中心副主任可能仅仅是体育局的一厢情愿。体育局的热脸,或贴在了人家的冷屁股上。中心虽然从未间断给黄穗发工资,但不知黄穗领取了没有?如果没有领取过,也说明她并不领担任管理中心副主任一职的情。

      这真够荒唐的。一位国家公职人员失踪三年,居然照样发工资,甚至在当地媒体上刊登寻人启事都找不到,却还是国家公职人员。国家公职人员就是这样管理的吗?国家公职人员就是如此地好混吗?!有报道称,我国养公务员多,如此“养”法,不多才怪。

      失踪“公职”羽球名将效力外国,是对国内“比赛做官”体制的一个响亮耳光。给一些获取过世界冠军的人一定官职,是国内体育系统的普遍做法。你越是这样,越让这些体育明星们看不起。看来,这样做不仅每每受到社会的诟病,而且一些体育明星也不以为然。体育上取得了突出成绩,可以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奖“官职”大可不必。权力往往和责任结合在一起,某一方面体育技能超群,和具备官员岗位履职要求大相径庭。(长江网赵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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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來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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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發
    發表於 2012-4-9 10:29:07
    这篇文章 说得  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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