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896|回復: 1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发条垃圾短信赔千元 伪基站怎猖獗

[複製鏈接]

1481

主題

12

好友

3883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2020-5-21 09:25
  • 簽到天數: 1532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推廣值
    0
    貢獻值
    0
    金錢
    2987
    威望
    3883
    主題
    1481

    回文勇士 簽到達人 簽到勳章 文明人 中學生 高中生 文章勇士 文章達人 大學生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3-12-26 10:00:42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近日,《新京报》记者调查,北京街头出现短信群发商,他们会开着车,载着一种叫伪基站的短信群发设备,根据商家的要求群发广告、违法短信,而周边几百米的人群,手机若无防护,则无一幸免。一位短信群发商透露,仅他所知,至少有二十几拨人跟他是同行,每拨人手里的伪基站数量都不止一台。

    记者调查到的问题并非孤例,近两年,各地不断爆出“伪基站”的新闻。今年8月媒体曾报道,公安部部署指挥12省区市公安机关集中行动,摧毁利用“伪基站”设备作案的违法犯罪团伙72个。

    “伪基站”群发垃圾短信为何如此猖獗?这当然与“伪基站”作案隐蔽有很大关系。不过真要查,并不缺方法。比如“伪基站”设备的销售,许多都通过网络,“伪基站”招揽短信群发业务,同样也大多通过网络,如果相关部门加强对相关网络销售和广告的监管,这些违法销售信息就不会堂而皇之在网上流传。

    比如,流动的“伪基站”难以查到,可是雇用“伪基站”群发广告短信的商家,许多有电话有地址,一查一个准。如果工商等部门对于这些违法发布广告的商家严厉处罚,那么,一些“伪基站”将面临“断粮”,这将大大限制它们的生存空间。那位短信群发商就告诉《新京报》记者,“查他们(商家),狠罚他们,没人敢使这东西,我肯定失业。”

    “伪基站”的猖獗,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一些部门的怠于作为。现实中,“伪基站”违法群发短信,通信管理、工商、公安等部门都有查处之责,但实际的情况却是,多家管往往意味着没人管,这些部门间缺乏一套执法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导致没能形成打击的合力。

    除了执法不到位,违法成本低,同样是垃圾短信、“伪基站”猖獗的重要原因。事实上,打击“伪基站”这样的社会溃疡,即便各执法部门联合打击,也会面临打击之后“死灰复燃”的问题。所以,要根治“伪基站”,还需要从抑制其市场需求入手。这需要通过立法渠道,大大提高发送垃圾短信的违法成本。

    这显然需要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根据《无线电管理条例》,类似使用“伪基站”干扰通信的行为,可没收当事人设备并处罚款,最高不超过5000元,而这5000元,可能连一个“伪基站”一天的收入都不到。虽然“伪基站”使用者若拒不改正可移送公安机关,但如果不涉诈骗犯罪,公安机关往往只是处以治安拘留而已。

    另外,要畅通被骚扰的消费者的维权渠道,让垃圾短信发送者付出沉重代价。在美国,曾有某户外品牌也因广告短信被消费者告上法庭,结果平均每个接到短信者获赔150美元。试想,如果我们的法律也给消费者维权以强力支持,法律允许消费者凭垃圾短信就可向发送商家索赔数百上千元,谁还敢滥发短信。

    “伪基站”作为一种新型违法,严重危害通信秩序和用户利益,但现有的法律规定无疑滞后。只有完善立法,提高“伪基站”的违法成本,给民众维权更便捷的渠道,垃圾短信和“伪基站”,自然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
    1

    查看全部評分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按這成為會員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9-22 03:44 , Processed in 1.017486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