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908|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投資理財] 明星经理疑挖中欧基金墙角 朋友圈互动见分歧

[複製鏈接]

957

主題

5

好友

3001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22-6-15 01:15
  • 簽到天數: 411 天

    [LV.9]以壇為家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0
    金錢
    7156
    威望
    3001
    主題
    957

    回文勇士 文章勇士 文明人 中學生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高中生 文章達人 男生勳章 大學生

    樓主
    發表於 2016-7-19 12:17:40

    金证券记者 胡春春

    明星基金经理出走后,和老东家的爱恨情仇,一直是基金圈永不过时的戏码。

    几番挽留 最终离去

    近日,原中欧基金投资总监曹剑飞,在正式“私奔”三个月后,突然被曝:“私奔”前就已身在曹营心在汉,挖走公司客户,和公司董事长窦玉明发生过龃龉,引发中欧一众同仁不满。

    曹剑飞作为明星基金经理,履历相当辉煌,其先后在泰信基金、华宝兴业基金、农银汇理基金担任过基金经理和投资总监一职。其掌舵的农银汇理行业成长基金,五年累计收益率拿下市场第一的位置,曹剑飞也正是借此一战成名。而后其加入中欧基金,担任投资总监。在中欧基金实行事业制后,又被任命为事业部负责人。

    接近曹剑飞的市场人士对《金证券》记者透露,中欧实行事业制,一部分原因可能也是为了留住他。但即便是几番挽留,也未能改变他的去意,最终于今年4月8日正式从中欧基金离职。

    脱下马甲 火速“私奔”

    被诟病的是,曹剑飞离职后火速成为了一家名为上海源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的法人代表和董事长。公开信息显示,这家私募成立于2014年7月29日,备案于于2015年1月29日。而截至目前,已经备案正在运作的产品达9只。换句话说,曹剑飞未离开中欧基金时,这家公司就已经在运作了。

    而查阅工商信息,公司初建时法人为曾秋根,2014年12月23日变更为赵亮,今年5月23日变更为曹剑秋。第一次变更后,曾秋根从此消失在公司股东和高管名单中,第二次变更后,赵亮仍是公司股东。

    “前面两个法人更像是曹剑飞的马甲,可能因为原来在中欧时不方便出面,所以这样安排。反正怎么看这个公司都是曹剑飞一手搞起来的。”前述市场人士对《金证券》记者猜测。

    而询问中欧内部人士,对于曹剑飞的做法,不止一个人或含蓄或直白的表达:他可能挖了公司客户。

    上海另一位从公募到私募的基金经理则解释,基金经理离职带走客户很正常,“像王亚伟、陈扬帆等,都有从公募带客户过来,毕竟对于客户而言,看重的不是公司,而是明星投资人的投研能力。但是如果没离职就把客户带过去,就太那什么了。”

    曹窦互动 疑有分歧

    曹剑飞“私奔”前挖中欧基金墙角消息传出后,另一说法是,其离职前和中欧董事长窦玉明发生过争执,最终不欢而散。不过,上周日晚间,窦玉明通过朋友圈否认了这一说法。其写道:曹剑飞没有挖中欧客户,我们之间也保持良好关系。

    不过,随后在和曹剑飞的互动中,他写下的这句有些耐人寻味:每个人心中都有梦想,如果大家的梦想不完全一致,分开是个能接受的选择,也许哪一天还能再聚首......

    需要提及的是,和去年上半年相比,今年同期公募基金经理“私奔”的人数少了很多。原因一是市场持续震荡,二是私募监管严格、竞争激烈,如果没有客户没有渠道,很难做下去。这也是外界质疑曹剑飞从中欧带走“资源”的原因。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1-16 03:03 , Processed in 0.014945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