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省委原副秘书长马勇。
郴州中院官方网站消息,3月29日经湖南高院指定,郴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勇(中共湖南省委原副秘书长)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80余人参与了旁听。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马勇在担任益阳市人民政府市长期间,滥用职权违法决定返还578.85万元土地出让金,在担任中共益阳市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造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60万元被用于支付企业欠款,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2007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马勇利用担任益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益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李万新(另案处理)非法收受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马勇犯数罪,应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于11时40分休庭,由于该案有关证据较多、案情重大,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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