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思論壇
標題:
方丈大師的世俗愛情
[打印本頁]
作者:
黄容
時間:
2012-8-16 13:37
標題:
方丈大師的世俗愛情
2012-8-16 13:37 上傳
下載附件
(12.4 KB)
前段時間最令人震驚的報道就是古寺方丈和美女老板結婚的新聞,當時報道一出,衆人一片嘩然,很多人都無法理解這名方丈大師的世俗愛情,爲此這兩個人的結合也引來了無數網友的謾罵,很多認爲這名千年古寺昆明筇竹寺掌門清賢大方丈,抵擋不住愛情的誘惑,耐不住空門的孤獨與寂寞,義無返顧的放棄了;0多年的清修,拜倒在一個;歲美女老板的石榴裙下的新聞,近日裏暴紅于網絡,著實讓人們很很的娛樂了一把,引起網上網下一片嘩然、唏噓之聲,並也由此引發了人們最新的愛情觀的討論。
有人說,方丈大師是看破紅塵,遁入空門;又看破空門,重新做人。輕輕地,他還俗了,並贏得美人心,無疑,他是幸福的。但也有人說,他的行爲揉碎了無數顆善男信女們虔誠的心,留下苦逼的人們在佛前眩暈。更有人說,當方丈煩惱無邊,遇美人就立馬高攀;也有人說佛教信仰太不靠譜,醉酒色雲雨之歡;還有一種言論說是“清賢大方丈”披著袈裟,卻把性生活作爲修行的一部分,把十方信衆的供養,用來娶妻生子,“潛伏者”的危害遠遠大過前不久北京城裏冒充和尚與女友到賓館開房的一對兄弟,並把他的行爲上升到“已經不是一個還俗僧人結婚不結婚的問題,而是對佛教信徒們心中神聖信仰的踐踏和動搖”的高度大加批判等等。
也據說,當方丈清賢大師結婚的消息傳回寺廟的時候,他的弟子們確實有點“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因爲方丈與紅塵女子相戀、結婚的故事,似乎自唐代以來,還從未發生過。無疑,“清賢大方丈”改寫了中國的佛教史,還成了'00年來“方丈還俗結婚第一人”。因此,這也就成了某些人嘩然、唏噓的理由。
然而,從我的視角看去,我國的《婚姻法》規定只要男方年滿;;周歲,女方年滿;0周歲,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取得結婚證,即可確立夫妻關系。所以我認爲,方丈大師結婚的行爲首先是法律所允許的。其次,我雖不是佛門中人,但據說,佛教裏的男人是可以出家次的。故此,“清賢大方丈”還有多次還俗的機會,而還俗了即是俗人,即可以結婚。由此可見,方丈結婚的行爲是與佛法,與國法都沒有違背的。我們應該恭喜人家新婚大喜才是。最後,我想改寫一下達賴喇嘛倉央嘉措的一首名詩——走或者不走,寺廟都在那裏,不大不小;婚或者不婚,佛祖都在那裏,不喜不怒。
其實,世俗與神聖也只是一念之間,沒有絕對的界限。另外,佛教之所以會有大批信衆,是因爲佛教是敞開的,是自由的。佛教,具有很大的包容性。佛祖的內心是超越一切的。在他的世界裏,是能夠包容萬物的,自然也能包容下穿著袈裟卻起了分別心的“清賢大方丈”。再有,我也深信大慈大悲的佛祖是能夠體諒衆生的痛楚和憂傷的,他是鼓勵他的弟子們獲得塵世間的幸福的,因爲至誠的愛與佛教無異。
作者:
秋夜?
時間:
2012-8-16 13:59
谁说结婚就不能信佛的!
作者:
wycpk
時間:
2012-8-16 14:21
啥玩意啊 妈的
作者:
1122331122
時間:
2012-8-16 14:24
gouweilong 發表於 2012-8-16 14:13
...说不定给你主持婚礼的教父还是N个孩子的BB
那是神父... 那是能结婚的
作者:
1122331122
時間:
2012-8-16 14:25
我觉得 只要是真爱 就可以超越一切...
歡迎光臨 比思論壇 (http://108.170.5.102/)
Powered by Discuz! X2.5